「強積金」不是「強迫金」
(18/10/2013)

曾有人戲言「強積金」是「強迫金」,有部份人是以一種不太自願的心態供款,但換個角度看,政府其實是為小市民積聚財富。強積金由2000年成立至今已12年多,到了現在很多人會因為多種原因提取強積金,包括正式退休或其他法定的提取,一般人於提取強積金後會將其存放於定期存款,其實銀行亦提供一些年金產品,例如即期年金,客戶可以將提取之全筆或部份強積金累算權益購買年金產品,再按自己的實際需要,訂定定期定額的提取方式,使客戶可每月收取生活費,為退休後之生活提供一個穩定、無休的生活方案。

過去十多年,選擇強積金受託人都是由僱主決定,而僱主挑選之受託人未必適合所有僱員,但“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僱員有機會將僱員供款部分調走,部份僱員會選擇自己常用的銀行或基金公司管理其強積金帳戶,以統一管理個人資產,這樣,成員可以盡享更多優惠及更輕鬆自在地管理財富,符合其個人的“信心之選”。

交通銀行提供全面財富管理服務,將強積金累算權益計算入理財客戶之個人理財資產總值,讓客戶享有更多尊貴服務。銀行甚至結合強積金與其他理財服務,包括可利用信用卡繳交強積金供款並享有積分優惠和免息供款期;可以通過自動櫃員機或登入網上銀行查詢強積金賬戶結餘、供款詳情;甚至可享基金回贈等額外優惠,為客戶提供一個理想的財富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