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房署和房協未妥善處理雙重戶籍
27/1/2015 11:24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 , 有公屋租戶, 在獲得其他資助房屋後, 未有按規定刪除戶籍 , 但房署和房協未有適時妥善處 , 導致出現雙重戶籍 , 濫用公屋資源, 間接延誤輪候公屋人士上樓時間. 公署指, 房署雖然聲稱, 會將有關個案, 以報表形式通知房協, 但房協要在多個月甚至多年後才發現 , 但又無適時處理 , 有個案拖延六至八年才解決 , 而房署和房協又沒有主動跟進個案, 令協調機制形同虛設 . 公署又指, 在房署的分戶政策下 , 「批出新租約」的政策欠嚴謹, 有戶主一家佔三間公屋單位, 幾年後才獲處理 , 反映房署欠積極態度及決心, 解決違規問題 . 公署建議房署及房協強化協調機制, 主動刪除雙重戶籍 , 以及在非特殊情況下 , 不容許公屋戶主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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