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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建波:萬科舉報信水準太差,王石拋棄經理人倫理
21/07/2016 11:43
萬科舉報寶能資管計畫違規的“萬言書”曝光後,輿論對其專業性褒貶不一,銀行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孫建波在微博中公開評論“這樣的舉報信,水準太差”,“看起來很有道理,但實際上是很無厘頭”、而援引的法律“基本都是張冠李戴,混淆視聽”,旨在挑起公眾情緒。

孫建波還在評論中直指王石作為職業經理人越界“管家”職責,發出“如果公司治理可以亂來,如果職業經理人倫理可以拋棄,還會有市場經濟嗎”的質疑。

以下為全文:

萬科的舉報看起來很有道理,但實際上是很無厘頭的。其手法類似于當年的納粹,用公眾關心的一些問題來挑起公眾情緒,然後再去說一些其他事情。萬科所說的一些事情,援引的一些法律,基本都是張冠李戴,混淆視聽。這樣的舉報信,水準太差。

(1)萬科舉報的內幕交易問題,已經被網友證偽,鬧了一個舉報烏龍的笑話。中金淮海路疑似QFII成功套現,寶能並沒有利用任何資訊優勢進行不公正交易。

(2)九個資管計畫未按照一致行動人格式進行資訊披露,這是過程中的瑕疵,但眾所周知,最終是披露了,過程瑕疵不影響結果。就像萬科的員工持股計畫一樣,過程有瑕疵,但員工利益還是要保護,只是要整改。

(3)通道業務是過去幾年金融的主要業務形式,各方都是自願的,不存在強制,所以萬科援引的法律法規是不對的。

(4)萬科說只有證券公司可以向客戶出借資金用於買賣股票,指的是融資融券業務。而钜盛華的是資產管理產品,適用的法律法規完全不是一回事。如果萬科這麼說是對的,那麼所有私募和結構化私募都違法了。萬科亂用法律,混淆視聽啊。

(5) 資管計畫和保險,表決權歸誰呢?拿資管計畫來說,钜盛華是劣後方,虧錢是要兜底的,兜底的人當然是有決策權的。難道你家做生意,讓你家的債主做決策,失敗了算你的,掙錢歸債主?你如果說钜盛華享有投票權缺乏法律依據,那你要做的應該是讓資管產品的優先順序持有人來主張投票權,否則,就是钜盛華投票。

(6) 钜盛華是否會導致優先順序持有人受損,自然由相關主體自己來控制,如果萬科股價下跌,钜盛華要補錢,只要補了錢,就不受損,你萬科憑什麼說钜盛華有可能賠不起就要先查?好比貸款買了房子,你家鄰居偏要找銀行告狀,說你家還買了好多套房子,將來有可能還不起房貸。哎,銀行不急,你著急啥啊?

(7)說钜盛華的資管向保險產品進行利益輸送,這個我看了就笑,钜盛華的資管產品,那是钜盛華自己作為劣後,要承擔損失的。你的意識是說钜盛華用自己的錢,向買保險的人進行利益輸送?利益輸送的基本定義都沒弄明白,也來舉報,真可笑。

怎麼說呢,萬科的這封舉報信,是在實在沒招之後的跳牆?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舉報理由來掩飾舉報內容的“移花接木”?王石從開始就是萬科的職業經理人,一個創始職業經理人,也是職業經理人。如果中國的職業經理人都這樣,哪個老闆還敢投資給職業經理人?這大概也是中國民間投資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吧。如果這是一個惡意並購,應該是新的寶能挑戰原來的華潤,站出來的應該是華潤這個主人,而非王石這個管家。現在的情況是,管家不僅站出來了,而且完全拋開老主人和新主人。就好比你家的家產,新買家要出錢買了,你家管家說這家產不是你的,你家的管家要拿來賣給另外一方,不許你這個主人插手。

最後,就事論事說一句吧,萬科的管理層,還是要認真研究法律法規,不要鬧笑話。同時,不要想著一己之私,來蒙蔽天下人,社會的尺子很公平:如果公司治理可以亂來,如果職業經理人倫理可以拋棄,還會有市場經濟嗎?
來源:網易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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