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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法的修改 對銀行業帶來新機遇
13/05/2015 09:01
內地媒體報道,《商業銀行法》大修在即,混業牌照發放、貸存比鬆綁等話題是業界關注焦點。業內較為一致的呼聲是,分類持牌的管理規定需要在《商業銀行法》中明確體現,於混業經營牌照的焦點,主要集中於券商牌照、股權投資、理財業務三大塊。金融牌照上,信托、基金、保險、金融租賃等都已對銀行放開,僅剩券商。銀行從未放棄曲線進軍,目前,五大國有行及招行均在香港成立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孫公司開展上市保薦等投行業務。現行《商業銀行法》規定多項資本負債比例管理指標,其中一條為「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在實體經濟融資難問題常年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貸存比因概念較易理解而首當其沖,成為近兩年市場人士對銀行業監管爭議的焦點之一。中銀監官員早前表示,貸存比未來將由監管指標變為參考指標,官方的首次明確表態,意味著貸存比可能會隨著《商業銀行法》的修訂。今次商業銀行法的修改,對銀行業帶來新機遇,有助提升行業估值,宜留意事態發展。


郭家耀
(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仕,本人及客戶沒持有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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