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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落實開通之期應不遠
31/05/2016 08:42
上交所及深交所日前分別發文加強停復牌監管,對上市公司因各種事項停牌設置不同時限,即日起實施。據上交所《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停牌後連續籌劃重組的不超過5個月;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此外,即使停牌期間更換重組標的,也應在規定時間內復牌。而深交所發布的《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則要求,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籌劃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募集資金涉及重大資產購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如預計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公司應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的議案。除嚴控停牌時限,兩所亦細化停牌期間的信息披露和延期復牌程序要求。兩大交易所均表示濫用停牌或信息披露不真實者,將被採取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嚴重者將提請中證監。市場相信此舉跟MSCI新興市場指數下月公佈是否納入A股為成份股有關,以此推斷,相信深港通落實開通之期亦應不遠。


郭家耀
(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仕,本人及客戶沒持有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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