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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落實分散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
08/09/2014 09:03
《國家能源局關於進一步落實分散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日前發佈,針對制約目前分散式發電市場發展的問題進行全面政策調整。今次通知將逐步疏通一系列制約行業發展的因素。例如,在工業園區之外,政策鼓勵利用廢棄土地、荒山荒坡、農業大棚建設電站,以及深入農村與農業設施結合。在融資方面,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融資服務平台,對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提供優惠貸款,探索以項目售電收費權和項目資產為質押的貸款機制。通知亦提出,未來將在納入規劃的分散式光伏發電示範區,探索分散式光伏發電區域電力交易試點,屋頂電站在項目備案時可選擇「發自用、餘電上網」或「全額上網」模式。全額上網項目的全部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收購。按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執行的項目,在用電負荷顯著減少或供用電關係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關於分散式電價補貼方式問題,通知提出,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且所發電量主要在併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分散式光伏發電規模指標管理,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今次政策採用地面電站平均0.8元人民幣/度左右的上網標桿電價,項目發電補貼額度將由此前的提升一倍,相應的內部收益率也有望達到地面電站同等水平的10%左右。今年將努力確保分散式光伏發電新增裝機規模在10GW以上。在政策強力助推下,有望掀起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建設高峰,光伏行業回暖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仕,本人及客戶沒持有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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