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評房署改建公屋空間用途方法
18/10/2018 10:50
申訴專員的主動調查發現, 房屋署在改建公共屋邨儲物室作住宅和其他用途, 有不足之處, 應該改善. 申訴專員公署指, 全港有87個公共屋邨, 設有儲物室, 提供共2462個儲物室, 作出租之用, 但有959個屬空置 , 空置率達百分之39, 總面積超過11萬平方呎, 當中3成屬大儲物室, 面積大於100平方呎. 部分屋邨亦存有大量用作通風的「空格位」. 公署認為, 社會對住屋訴求如此迫切的情況下, 房屋署卻任由不少儲物室空置, 未有即時採取積極措施, 去改善或善用該些空間, 有浪費公共資源之嫌. 公署指, 房屋署曾解釋, 部分儲物室未能改作住宅單位, 是因為儲物室毗鄰邨內停車場設施, 未能開啟窗戶, 通風亦不足, 公署表示明白, 但認為房署無審時度勢, 應積極研究有否其他替代方法, 去彌補和克服不足, 盡量把儲物室或「空格位」, 改建為住宅單位, 即使未能改建, 亦應探討用作其他用途的可行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