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成前男教師判囚9星期獲准保釋上訴
8/9/2020 11:43
一名小學前男教師在去年11月11日, 被指在上水慢駛, 遭警員截查期間踢向警員, 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 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9星期, 獲准保釋上訴. 裁判官吳重儀判刑時指, 被告雖然是初犯, 但從未有就事件反省及沒有悔意, 且沒有向精神科醫生透露案發時的思緒, 和他媽媽的精神病紀錄, 令精神報告不盡不實.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是家中獨子, 是經濟支柱, 又需要照顧長期病患的父親, 和患有抑鬱症的母親, 亦已被學校解僱, 因此判被告入獄9個星期. 被告獲准保釋上訴, 每星期要到警署報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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