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和緬甸同意遣返羅興亞難民兩年內完成
17/1/2018 3:05
孟加拉和緬甸同意, 嘗試在兩年內將數十萬逃避暴力而離開緬甸的羅興亞人, 由孟加拉遣送回國. 由兩國組成的聯合工作組擬訂最終協議, 為遣返羅興亞難民作出安排. 緬甸和孟加拉去年11月簽署初步協議, 遣送羅興亞人. 上月成立了一個工作組, 監督遣送過程. 根據11月的協議, 羅興亞人須證明在緬甸有居所, 才能獲准回國. 緬甸計劃下星期二開始遣送程序, 全個遣返過程所需時間, 取決於孟加拉當局, 提供難民先前居所證明文件, 及申請表的速度. 自去年8月, 緬甸軍方在若開邦採取軍事行動後, 超過65萬羅興亞人逃到孟加拉, 聯合國和美國形容, 是緬甸當局對羅興亞人的種族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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