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
20/3/2018 15:41
政府完成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 並就提出的各項建議展開為期半年的諮詢. 工作小組建議繼續沿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 安排處理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契約, 但須大幅修改契約條款, 以更切合支持體育會發展及新善用土地的雙重需要. 小組又建議, 按私人體育會對本港體育發展的貢獻, 考慮會否續約, 並向適合續約的私人體育會, 徵收十足市值地價的三分之一, 相關的私人體育會開放予外界團體的設施, 須增至總量的最少三成, 並增加合資格外界團體的類別, 同時建議釐定契約可容許的體育配套設施, 以及附屬設施清單. 另外, 小組建議以新的特殊用途契約, 處理社區組織持有的康體用地, 在獲行會批准後, 原則上可按象徵式地價批出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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