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批評警改傳媒代表定義是針對傳媒
24/9/2020 11:24
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等8個傳媒工會召開聯合記者會, 嚴正抗議警方單方面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
記協主席楊健興強調, 警方修例前, 從未跟工會商討修訂內容, 質疑警方一直視記者為敵人, 現時改動明顯是針對傳媒, 實際上限制了記者採訪的自由.
對於警方指新修訂後公眾人士採訪的權利, 楊健興反駁指, 警方現時經常在公眾地方設立封鎖區, 限制記者採訪的範圍, 不獲認可的傳媒代表, 經常會收到限聚令告票, 甚至會被指是非法集結, 批評警方說法是誤導及欺騙公眾.
楊健興又質疑, 警方在通例中「如何配合傳媒工作」的條文, 加入「不影響行動效率」的前提, 只會將警方趕走記者的做法合理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