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建源:要研究是否要立法教授國歌
8/3/2018 17:20
政府最快在下星期就國歌法本地立法, 向立法會提交文件. 消息指, 國歌法會針對在在公共場合公開及故意貶損國歌的行為, 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下旬開會討論. 在北京出席兩會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譚志源表示, 相信國歌法本地立法, 旨在規範一些故意、 侮辱及扭曲的行為, 但法律上無可能處理到所有場境, 當局可以發出無約束力的指引, 用作宣傳及教育.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 在公眾場合貶損國歌的定義, 執法上可以好主觀, 政府要有清晰定義, 釋除公眾疑慮. 教育界葉建源(圖)就表示, 現時中小學已有課程指引教授國歌, 要研究是否有必要以法律方式列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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