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遇襲案2兇徒上訴法官押後決定
6/12/2018 12:52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2014年被人持刀斬傷, 兩名兇徒各被判監19年. 二人不服定罪和刑罰, 今早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庭押後決定是否批出上訴許可申請. 代表首被告葉劍華的大律師指, 兩人當時是在內地被捕, 再被移交本港. 案發到被捕期間, 消失了10日, 認為當中有值得爭議之處. 又認為, 19年監禁的刑期太長.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就質疑, 原審法官是因為知悉案中受害人劉進圖, 作為一份日報總編輯的身份, 而判處較高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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