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被控暴動罪案 結案陳詞
1/3/2019 11:47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4人, 因參與2016年大年初二, 涉嫌參與旺角砵蘭街發生的騷亂, 分別被控暴動、 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7罪的案件, 控方今日在高等法院作結案陳詞. 代表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 向陪審員總結過去60多天的證供, 指本土民主前線在當日, 即2016年2月8日下午, 已在社交網站貼文, 指要保留一年一度的旺角夜巿特色, 要有實際行動, 才能帶來改變, 到晚上再發出有本民前口號「勇武捍衛」的貼文. 他又指, 當晚警方的片段拍到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 先指揮小販及巿民, 如何回應警方要求他們返回行人路. 庭上亦播放黃台仰穿上首被告、 時任本民前發言人梁天琦交給他的本民前藍色衛衣後, 在小型貨車車頂上以揚聱器發言, 令巿民及其他穿著本民前衛衣的人, 衝擊警方防線, 令警方要施放胡椒噴霧及後退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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