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黎智英及佔中糾察三男子提上訴押後裁決
24/4/2017 11:47
三名男子在佔領行動期間, 襲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兩名佔中糾察, 被判監9至18星期, 他們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 三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就刑期提出上訴的食肆東主葉永志, 代表大律師表示, 當日被告到場尋找兒子不成功, 一時衝動才向黎智英掟豬雜.廚師陳國雄的代表大律師表示, 他是因為想幫另一被告被才犯案, 又指陳國雄剛做父親, 希望法官重新考慮刑期. 就定罪及刑期上訴的商人李小龍, 代表大律師認為, 判監十八個星期亦較另外兩人重. 法官反駁指, 看不到原審裁判官判刑明顯過重, 又認為案件明顯是有預謀, 並非單獨行事, 指即使有不同政治立場, 都不可以自行做執法者, 反問如果法庭輕判會否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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