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指政府建議修訂廣播及電訊條例作用有限
20/2/2018 17:20
政府就修訂《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 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建議保留電視及電台等, 本地免費或收費廣播服務的發牌制度不變, 但就跨媒體擁有權限制、 外資控制權限制, 及非附屬公司規定提出最少4項修訂.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 修例可適當地為傳統廣播業「拆牆鬆綁」, 拉近與互聯網媒體在規管上失衡的情況, 促進傳統廣播業界發展.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歡迎建議, 認為放寬持牌廣播機構須向通訊局, 事先批准外來投資的百分比門檻, 有助吸引外資投資本港傳媒業, 但本地業界要考慮日後發展定位, 否則太側重紅色資本可能會限制發展.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系主任梁天偉就指, 當局不肯取消發牌制度, 或大幅削減對持牌機構內容上的規管, 對提升傳統傳媒的競爭力作用有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