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9月1日接受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
16/8/2018 11:00
內地將於9月1日接受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 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 有合法穩定的就業及住所等合資格的港澳台居民, 就能夠申領證件.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讓合資格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 能夠在居住地, 享受和當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 包括網上購票, 自助取票, 旅館住宿和金融業務等. 公安部副部長侍俊說, 居住證就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 勞動就業, 求學和就醫等方面, 規定在內地享有3項權利, 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 和有當地戶口的居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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