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指加重虐畜刑罰不會出現棄養潮
26/4/2019 15:12
政府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 並授權法院可永久取消被定罪者飼養動物的資格, 今日起諮詢公眾三個月. 政府又建議引入「謹慎責任」, 要求動物負責人提供合適環境和飲食等, 政府人員有權向未能妥善照顧動物的負責人, 發出改善通知書, 不遵從可被檢控, 而遺棄動物亦可被視為違反謹慎責任. 為配合謹慎責任, 政府建議, 分階段公布適用於不同動物的實務守則, 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指, 亦正研究就劏魚等制定實務守則, 會諮詢業界. 他又指, 看不到會因為收緊法例, 而出現棄養潮, 期望最快2021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指, 警務處已積極在各區執行類似動物警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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