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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偉聰指反修例衝突15人涉暴動或暴力罪行

17/6/2019 22:45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晚上澄清, 上星期三下午反修例示威衝突被定性為暴動, 是針對部份使用暴力的人, 其他沒有使用暴力的人, 不需要擔心被檢控.
        他說, 警方至今拘捕15人, 涉嫌干犯暴動罪和其他暴力罪行, 當中只有5人涉嫌與暴動有關. 另外又在周邊地方拘捕17人, 涉嫌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遊盪, 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 他強調, 暴動罪的檢控門檻非常高, 需要搜集足夠證據, 並諮詢律政司意見後, 才會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盧偉聰又不認同, 當天是警方防線薄弱, 吸引示威者衝擊, 指出如果真是和平, 不會有人衝擊. 對於警方使用橡膠子彈, 催淚煙等被指是濫用暴力, 他說, 警方會就行動作出事後檢討, 而警方至今收到34宗對警察的投訴, 會作出公正調查, 並交由監警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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