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龍少泉涉詐騙600萬貸款 判囚18個月
29/11/2021 20:11
退休警司龍少泉涉嫌隱瞞將一個購入的單位出租, 訛稱是供家人自住, 詐騙政府及銀行向他批出約600萬元購屋及按揭貸款. 他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 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 被告身為執法者更應該明白不應違法, 他透過犯罪行為獲得過百萬元租金得益, 令案情更為嚴重. 以監禁2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考慮到被告無刑事紀錄、 願意交還犯罪得益等因素, 將刑期減至18個月. 法官又頒令被告須向政府歸還約116萬元, 即出租涉案物業所獲取的收入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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