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到北角放生祈福 漁護署:不當放生或影響生態及違法
今日是佛誕,有人到北角碼頭,利用吊籃將活魚、 蟹等放生落海,希望積德造福。 漁護署提醒,如果不當放生動物,會影響自然生態,更有可能觸犯法例。
漁護署派員巡查常見放生活動地點,包括大埔碗窰、 上水梧桐河、 西貢公眾碼頭及西灣河渡輪碼頭,並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市民放生動物前必須謹慎思量,提醒不當放生動物,會影響該等動物的存活。
另外,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當地放生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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