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調查錦上路狗場涉嫌殘酷對待動物
漁護署說,正調查錦上路元崗新村清潭路狗場,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的個案。
漁護署本月21日接獲投訴,聯同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前往跟進,但當日未能進入狗場,翌日在警方協助下,成功進入狗場調查。
署方發現部分狗隻,被畜養於籠內,並放置於露天空地,未獲足夠遮蓋。 由於畜養人未能即時作出合理改善,漁護署人員檢走共12隻狗隻,並帶返動物管理中心看管,將繼續就個案進行深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將會對有關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果殘酷對待動物,或不合理地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即屬違法。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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