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禮賓府縱火囚32個月
31/3/2023 15:54
禮賓府在前年7月1日凌晨遭人投擲物品縱火.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 在馬鞍山拘捕25歲無業男子, 他承認1項縱火罪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2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 被告是有計劃行事, 包括記錄附近地理和站崗資料, 案發當日在凌晨縱火, 身上有多用途刀等. 而縱火是嚴重罪行, 必須處以嚴厲判刑, 以起阻嚇作用. 法官又指, 縱火位置距離禮賓府約50米, 現場有很多植被, 易於蔓延, 一旦起火, 情況一發不可收拾, 考慮被告無案底和認罪, 心理報告指重犯機會低, 以4年作起點, 判被告監禁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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