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新指引規範國際比賽時國歌區旗的使用
30/5/2023 23:22
港協暨奧委會今日向屬下所有體育總會, 發出經修訂的指引, 規範國際體育比賽時有關國歌和香港特區區旗的使用. 指引列明, 由體育總會指派的領隊必須負責攜帶, 由港協暨奧委會提供的工具包, 並把一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 及一面區旗交給賽事主辦機構, 主辦機構須通過簽署標準收條, 以書面確認收妥有關物資. 在預計將會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 領隊必須即場向賽事主辦機構, 再次核對即將使用的國歌和區旗為正確版本. 如主辦機構拒絕讓領隊即場聆聽國歌, 及核對國歌名稱和區旗, 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參與體育賽事或頒獎禮. 修訂後的指引自6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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