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黃河壺口瀑布排放污水嚴重超標 公司遭罰33萬人民幣
2/3/2024 22:47
山西省臨汾黃河壺口瀑布排放污水多項指標嚴重超標, 壺口瀑布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被罰33萬人民幣. 《法治日報》報道,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對臨汾黃河壺口瀑布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內容顯示,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吉縣分局執法人員去年9月11日現場檢查臨汾黃河壺口瀑布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管理運營的三號污水處理站時, 檢測結果顯示該污水處理站排放污水多項數據超標, 其中化學需氧量超標2.53倍; 氨氮超標31.2倍; 總磷超標11.2倍; 總氮超標4.4倍; 懸浮物超標2.5倍. 依據中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 山西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臨汾黃河壺口瀑布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作出罰款33萬元的行政處罰和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強調, 15日內罰款應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 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3加處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