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原常委朱芝松受賄 一審判死緩
上海市委原常委朱芝松受賄近1億4000萬元人民幣,一審判處死緩。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時說,朱芝松在2003年至2024年,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融資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鑑於他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朱芝松在1969年出生,江蘇人,曾任上海航天局局長,2021年起出任上海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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