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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自建房奪命火12死 調查指點蚊香引爆鋰電及化學品

汕頭潮南區去年底發生的奪命大火造成12人罹難。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今日公布,調查報告認定該宗事故,是一宗因使用蚊香不慎,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揭發涉事消防檢測機構評估過程層層失守、 報告嚴重失真,連同相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失職公職人員則移交紀委監委追責。

事發於去年12月9日,汕頭市潮南區一幢自建房起火,火場面積約150平方米,釀成1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40多萬元人民幣。

調查報告指出,起火的直接原因,是涉事建築物地下的電器店會客區內,有人點燃蚊香棒引燃周邊易燃物品,火勢波及室內存放的鋰離子電池。 電池受高溫影響發生熱失控爆炸飛濺,繼而引發同場存放的罐裝聚氨酯泡沫填縫劑、 卡式爐用瓶裝丁烷氣罐、 自動噴漆及除銹劑等大批危險品連環爆燃,火勢迅速蔓延擴大,最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報告亦點名批評多個政府部門監管不力。 汕頭市及潮南區兩級住建局,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的違法建設查處不主動、 不全面,日常巡查力度不足;消防救援部門對「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不力,對第三方機構的評估結果把關不嚴;自然資源、城管及綜合執法、 商務等部門在違建治理及隱患整治上督導缺位;市、區兩級黨委及政府亦未有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