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管總局發布新規規制惡意索賠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修訂發布《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修訂重點主要包括強化權益保護,推動糾紛化解;優化投訴管轄,壓實平台責任;優化舉報程序,提高處理效能;規制惡意索賠,防止制度濫用。
《辦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原《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市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負責人就《辦法》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濫用投訴舉報制度的索賠情形不斷增多,有一小部分人以「打假」之名行「碰瓷」之實,刻意追求「小錯大賠」「小過重罰」,破壞營商環境,擾亂市場秩序,很多中小商家不堪其擾甚至被迫關門停業;以「監督」之名行「脅迫」之實,窮盡投訴舉報、 覆議訴訟等法定程序,向經營者施壓私了,有人一年舉報2000多次,但均不構成案件,極大擠佔普通消費者維權資源;還有的甚至以挾帶、掉包、 造假等違法方式,對經營者敲詐勒索或者騙取賠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修訂,《辦法》提出,不受理提供虛假投訴材料、冒用他人名義投訴、拒不配合核驗真實身份的投訴,避免虛假、惡意投訴。 市場監管部門發現投訴舉報人涉嫌通過挾帶、掉包、 造假、篡改商品信息、 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者的賠償或者對經營者進行敲詐勒索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 同時終止調解,以避免程序空轉虛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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