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部分上市保薦人文件擬備工作嚴重缺失要求全面檢討
證監會發出通函,高度關注去年新上市申請激增期間,上市保薦人出現的問題。
在審視近期的上市申請時,證監會與聯交所發現,保薦人在擬備上市文件及回應監管意見過程中,存在多項嚴重缺失,包括部分上市文件的擬備工作存在嚴重缺失,保薦人或有失當行為,以及資源管理嚴重失,在發售階段未能妥善處理關鍵監管流程,顯示部分保薦人可能對上市申請人未有透徹了解,亦有保薦人可能無進行合理盡職審查,同時注意到部分保薦人過度依賴外部專業人士執行特定工作,卻未有充分評估其能力及資源,保薦人主要人員無足夠能力監督交易小組及參與上市委聘,以及缺乏具備於本港進行上市所需知識及經驗的人員承擔保薦人工作。
證監會表示,去年12月與聯交所向13名保薦人,發出聯合函件關注申報資料質素,他們必須在3個月內針對所提出的關注事項完成全面檢討,截至去年底,有16宗上市申請審理流程已暫停。
此外,已指派任何主要人員,同時監督六宗或以上活躍上市委聘項目的保薦人,必須提供可行的糾正及資源計劃,而所有從事首次公開招股保薦人工作的人士,須符合更嚴格的考試規定,證監會或會限制工作持續不達標的保薦人的業務範圍,以及可處理的活躍上市委聘數目。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保薦人的把關角色,對維持香港資本市場質素及投資者對新股信心至為關鍵,惟部分保薦人在追逐交易數量時,或已削弱此重要角色,敦促所有保薦人及參與上市申請過程的外部專業人士,切勿過度承擔業務,應擔當與其自身資源水平匹配的責任,以確保工作質素,並維護香港領先國際集資中心聲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