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內地限制紅籌公司來港上市 要求先拆除結構再以境內主體掛牌
外電報道,內地加強對在海外註冊的內地企業,即紅籌公司赴港上市的監管審查。
《彭博》引述消息人士報道,近期監管部門建議多家計劃來港上市的企業,先拆除紅籌結構,並使用境內主體尋求香港上市,如果堅持使用紅籌結構,須解釋並證明有必要性,據報安排可防止資本外流。
報道指出,新的監管動向已經開始在擬上市公司、投資銀行、中介機構以及境外投資者中產生一定意見,認為拆除紅籌架構,意味著需要將境內經營實體控制權轉移回內地,將產生高額的費用,同時對於投資者而言,可能會降低他們在股權和減持方面的靈活性,外資風險投資機構和私募股權基金,在投資於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時,將面臨更複雜的退出路徑,因為要把資金從境內主體匯出,需要在嚴格的外匯管理規定下完成合規流程,同時還要面對更長的鎖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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