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譴責雲工場及其董事 招股章程與實際財務狀況有重大出入
港交所(00388)公布,譴責雲工場(02512)、其三名執行董事,以及一名前執行董事,及進一步指令該公司委聘合規顧問,並要求相關董事完成培訓。
港交所調查發現,雲工場於申請上市過程中編備的招股章程,及預測備忘錄中所披露的資料,與其當時的實際財務狀況有重大出入。 招股章程及預測備忘錄未有披露公司當時已計劃或已訂立的銀行貸款及資本開支,各自金額均超過1億6千萬元人民幣,這些交易對該公司而言屬重大事項,相關董事均知悉,但未有知會保薦人,亦未有確保招股章程及預測備忘錄適當反映有關資料,因此違反其董事職責。
被譴責的董事包括: 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孫濤,執行董事蔣燕秋,執行董事季黎俊,及前執行董事朱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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