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投機短抄 新加坡收緊執行共管公寓轉手規則
新加坡計劃推出新的限制措施,以抑制部分房屋轉賣,藉以此減少短期投機行為,提高住房的可負擔性。
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長徐芳達表示,政府將針對執行共管公寓(類似本港的居屋)推出新措施,此類公寓的最低居住年限將延長一倍至10年,是為進一步幫助首次置業者買樓的舉措之一。
新限制措施旨在為樓價升勢降溫,並減少執行共管公寓與私人樓宇之間逐漸顯現的套利空間。 有業主在其執行共管公寓獲得轉售資格後,即時轉手獲利。
徐芳達表示,政府必須滿足持續強勁的住房需求,同時解決居民在各個階段的多樣化需求;同時,在不斷變化的經濟環境中,必須確保組屋仍然保持可負擔性和可及性。
根據新的最低居住年限規則,購買新執行共管公寓的業主,必須住滿10年後才能出租,或將單位出售予新加坡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或者購買另一間住宅;或在住滿15年後,才能在公開市場賣給外國人士和企業實體。 開發商將不再為建造中的執行共管公寓提供買家延遲付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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