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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提醒投資者選擇合法渠道開展境外投資

中國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外匯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 中證監說,境外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未經批准,利用境內關聯或合作主體,在境內招攬客戶,並通過網站、應用程式,向境內投資者提供境外股票等開戶、交易服務,嚴重擾亂中國金融市場秩序,危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與前期整治工作相比,今次整治更加突出全鏈條治理,取締要求覆蓋營銷招攬、開戶、處理交易指令、資金劃轉等各業務環節,嚴禁境外機構以任何形式在境內非法提供開戶和交易服務,並設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業務,堅決將此類非法跨境經營活動逐出境內市場,更加突出部際央地協作和跨境監管合作,整治措施覆蓋證券監管、外匯管理、銀行監管、網絡管理、犯罪打擊等多個領域,全面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中證監說,投資者通過非法渠道開展境外投資,由此產生的糾紛或損失,將難以得到境內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濟,中證監提醒廣大投資者,要充分認識境外機構相關跨境展業活動的非法性及危害性,務必選擇合法渠道開展境外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