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監管機構多管齊下打擊市場操縱活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留意到細價股及流動性較低股份在網上平台及社交媒體資訊傳播迅速下,令市場操縱活動更容易出現,證監會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全方位打擊包括「拉高出貨」在內的市場操縱活動。
許正宇在立法會會議回答議員提問時強調,絕不容許任何涉嫌市場操縱或侵害小股東權益的行為,證監會和港交所透過持續的日常市場監察及實時數據分析,監察股票價格及成交異動,及早識別可疑的操縱活動。 證監會會就股權過於集中或其他異常情況發出「股權高度集中」公布,提醒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港交所的《上市規則》,亦設有相關要求,防止發行人透過欠缺充分商業理據的集資活動,攤薄股東的持股和設有保障股東權益的措施,以防止其進行殼股活動。
他指出,在執法方面,證監會會視乎個案性質,採取適當的刑事、民事及監管行動。 近年已有市場操縱案件被判處實質監禁刑期,充分反映法庭對該類行為的嚴厲阻嚇立場。 另外,港交所亦設有除牌機制,以處理長期停牌的上市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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