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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上年度錄22宗紀律處分個案 罰款逾1170萬元

會財局主席孫德基(左)表示,採取主動及以風險為本的監管方針,確保「審計質素不容妥協」。方穎暉攝。
會財局發表首份《年度執法報告》,截至3月底止的年度,共完成81宗調查及查訊個案,以及22宗紀律處分個案,紀律處分包括公開譴責、合共超過1170萬元的罰款,以及在適當個案下暫時吊銷受規管者的註冊及取消執業證書等,當中,17宗紀律處分個案,涉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或上市實體審計項目相關的失當行為,罰款涉及1000萬元。

六大重點執法主題包括,質素管理及監控制度存在缺失、重大審計缺失及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系統性逾期歸檔及不當倒簽審計工作底稿、違反註冊規定、違反核數師獨立性的規定,以及違反專業會計師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

會財局同時發表《年度查察報告》,對39間會計師事務所的90個已完成審計項目,當中包括25間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完成的58個上市實體審計項目,進行定期查察。 公眾利益實體項目中,獲得第1至3級評分,即「良好」、「需要有限度改進」,以及「需要改進」的項目,佔百分之72,與24/25年度持平。 會計師事務所普遍能夠在下一次審計中,避免出現同樣的問題。

會財局主席孫德基表示,一直致力透過穩健獨立的監管,以及持續推動事務所和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管治機制,不斷提升審計質素,從而加強公眾對財務匯報的信心。 局方採取主動及以風險為本的監管方針,及早識別問題、推動及時整改措施,並在必要時採取相稱的執法行動,貫徹問責精神,以確保「審計質素不容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