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保安員立法會換屆選舉煽惑他人投白票 緩刑3年
一名保安員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社交平台三度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被廉政公署起訴。 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判監2個月,緩刑3年。
38歲的被告,曾經在傳媒機構的社交平台專頁下,多次留言「投白票,唔好登記做選民」等句子。 辯方引述被告求情信指出,他案發時不知涉事留言,會對社會造成深遠影響,感到非常後悔,承諾不會再犯,又說現已不再使用該社交平台。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稱,被告犯案時間相對短,帳戶追蹤人數不多,所用言詞不是最差,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 沒有犯罪記錄等因素後,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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