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中國糖果3名前高層失當行為取得13年取消資格令
證監會於原訟法庭,取得針對中國糖果三名前高層人員,包括前主席兼執行董事許金培,前執董及行政總裁洪蔭治,以及前財務總監王志洪,為期13年的取消資格令。
證監會指,三人參與多項精心策劃的計劃,透過偽造會計紀錄,誤導核數師並掩飾該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從而大幅誇大該公司的現金及銀行結餘,根據有關命令,未經法庭許可,他們不得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團的董事或清盤人,或該法團的財產或業務的接管人或經理人,為期13年。
法庭對三人作出的命令,標誌著證監會在原訟法庭,針對中國糖果前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而展開的法律程序告一段落。
法庭裁定,中國糖果《2016中期報告》及《2016年報》所匯報的現金及銀行結餘,分別被誇大3810萬元及4348萬元人民幣,相當於匯報結餘的百分之87及97,法庭斷定誇大情況並非純粹會計錯誤,而是推高現金及銀行結餘計劃的一部分,藉由虛構存款、無紀錄交易,以及在匯報截止日期後作出抵銷,有關欺騙行為均透過偽造銀行單據、銀行結單及會計憑單來加以掩飾。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準確的企業財務匯報是市場廉潔穩健及投資者信心的基礎,高級行政人員,包括非董事財務專業人士,如作出涉及偽造紀錄,扭曲財務報表,利便失當行為,或對嚴重違規行為視而不見的不當行為,將會被追究責任,負責維護企業誠信的人士,,若反過來破壞企業誠信,便可能被長期罷免其肩負企業責任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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