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保單收益徵稅 國家稅務總局:非針對香港保險市場無需過度解讀
據報內地向境外保單收益徵收個人所得稅,內地《澎湃新聞》引述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指出,按照國家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中國稅收居民需就全球所得履行納稅義務,境外保險收益也屬於應納稅所得的範疇,並非新政策,更不是專門針對香港保險市場,無需過度解讀。
報道引述負責人介紹,居民個人從境外取得的包括保險收益在內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國際通行做法,亦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一直堅持的基本原則,稅務部門近年來一直在依照有關原則和相關規定,開展政策輔導和提示提醒工作,境外所得包括多個應稅項目,徵稅並不專門針對保險行業,無論境外保險收益還是其他投資收益,也無論所得來自於哪個國家和地區,均需依法申報納稅。
負責人強調,規範居民境外所得稅收管理,有利於防範跨國逃避稅。 維護國家稅收權益,亦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
在本港,保監局亦都回應指出,政府和保監局正密切注意內地有關金融產品稅務安排的最新發展,同時會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內地居民就境外投資收益必須依法申報及繳稅的要求一直存在,市場不用過度解讀或作出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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