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睿峰」賣方未如期將回贈等列於成交紀錄冊遭罰款77萬元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成功檢控長沙灣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睿峰」的賣方Twin City,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涉及無在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24小時之內,記入支付條款,即售價的折扣,以及就該項購買而連帶提供的財務優惠或利益到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內,賣方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法庭判處罰款77萬元。
銷監局發言人提醒賣方,如賣方在出售一手住宅物業時參與及促成給予買家佣金回贈的安排,該等回贈金額應被視為因購買有關物業而連帶獲得的財務優惠或利益,而須在成交紀錄冊中列出。
發言人續說,局方會加強檢視、巡查及搜集檢控所須證據,持續改善業界遵從條例的情況,加深公眾對《條例》的認知,如發現有涉嫌違例的情況,會嚴肅處理,並進行調查,以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及公平性,保障買家的利益,以及為賣方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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