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殺妻案重審 今認誤殺囚7年4月
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前副教授張祺忠殺妻案發還重審,張祺忠以「減責神志失常」爲基礎,今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判囚7年4個月。 案情引述臨床心理學家稱,張祺忠的妻子自2012年開始在親友面前羞辱他,認為張祺忠是長期精神虐待的受害者。 案情又提到,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面對來自工作及妻子的壓力,贊同以「減責神志失常」為抗辯理由。 現年61歲被告張祺忠涉於2018年,在港大宿舍殺死妻子及藏屍,2020年審訊時否認謀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原判謀殺罪成,依例判終身監禁。 他去年初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早前張祺忠承認的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則維持原判,監禁28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庭上透露,張祺忠自2018年起,已被還押7年2個月,相等於服畢11年的刑期,預計可短期內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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