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收賄2萬助學生畢業 囚8個月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1名前兼任講師,向1名學生收取2萬元賄款,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囚8個月。
69歲被告吳瑞庭,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影響校方,學生及專業學位的認受性,又指被告處心積慮游說學生,並非一時衝動犯法。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被告多次向1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萬元現金,並約對方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2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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