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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美娟指宏福苑援助基金需審慎運用作長期支援

政府透過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並向業主和租戶發放一筆過5萬元搬遷補助。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大埔區的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已經幾乎用盡,考慮到業主的中期住宿安排,當局決定提供租金補助。

麥美娟在電台節目指,每年15萬補助,相當於每月1萬2千多元,與同區單位以及宏福苑以往的月租相若。 她指,社會期望基金向幫業主提供長期支援,捐款要用得其所,不同支援項目的開支需要審慎釐定。

她指,已經入住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的業主,亦都可以獲得補助,但及後需要繳交租金,至於租戶免租期就會持續至明年5月底,以便他們另覓租住單位。 她指,向租戶發的的搬遷補助,是最後一次的現金津貼,但其他支援,包括社福和醫療需要,當局仍然會長期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