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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未註冊買賣12萬元貴金屬寶石被捕

海關拘捕一名本地公司董事,指他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註冊下,進行12萬港元以上的手錶交易,被捕人獲准保釋,等候進一步調查。

海關提醒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的人士,根據《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 ,如進行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註冊,否則屬於違法。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