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本地新聞Local

保安局助理總監陳永安獲委任為關鍵基礎設施專員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今日起生效,政府經公開招聘後,委任保安局助理總監陳永安,為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員,任期3年。

陳永安是警隊前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警司,曾任國際刑警網絡罪案專家組主席,2020年從警隊退休後,曾經任職私人企業,2024年起出任保安局助理總監。

政府表示,陳永安具備卓越的網絡安全專業能力、 國際視野、執法經驗及策略管理能力,將領導隸屬保安局的專責辦公室,維護香港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

另外,政府委任18人為《條例》下的上訴委員團成員,任期兩年,其中身兼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的律師黃江天,出任委員團主席。

《條例》涵蓋8類關鍵基礎設施,包括能源、資訊科技、銀行和金融服務、交通、醫護保健、 電訊及廣播等,以及維持重要的社會和經濟活動基礎設施,旨在保障相關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 規管營運者,以及調查和應對有關的電腦系統安全威脅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