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本地新聞Local

黎智英案 法庭完成處理所有被告求情擇日判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上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8名被告完成求情,法庭擇日判刑。

已認罪的前蘋果日報高層逐一求情。 時任總編輯羅偉光一方求情時指,他是蘋果慈善基金的董事,積極參與籌款活動,希望法庭考慮判刑時,接納他已認罪及求情內容。

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一方指,陳沛敏在案中的角色有限,黎智英2020年8月首次被捕後,公司法律部門並無警告陳沛敏的行為屬於非法,犯案是出於對法律的無知。

至於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兼主筆,筆名盧峯的馮偉光,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馮偉光參與案件的角色不多。 法官質疑,馮偉光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選擇加入蘋果,是很重要的證明。 律師回應指,馮偉光在最後階段加入是愚蠢的決定,強調被告不在權力核心,亦無參與重要群組及會議,犯罪角色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