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樽裝水事件 李家超指任何追責需公平公正

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物流署前署長陳嘉信被撤回銀紫荊星章。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任何追責都要公平公正,以及基於事實,不可出於某些人的個人喜好或憎惡,當局是按照事實,以及所佔實際角色,決定對陳嘉信的處分。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指,陳嘉信任內作為部門首長,在提升人員和能力、觸覺和積極性方面應更有作為,政府點名批評、 記錄在案,以及撤回勳章,都影響陳嘉信的工作紀律和個人聲譽,當局是考慮到陳嘉信在事件中並無直接參與,以及作為部門首長需要承擔主體責任的原則,而作出相關處分,亦是履行部門首長責任制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