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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 判監6期罰款四千元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星期,以及罰款4000元。

海關人員2月5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37歲抵港女旅客及其同行兒童,在其身上及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內,檢獲2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共約9800元,應課稅值約7900元。 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