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本地新聞Local

賣家賄賂地產代理以圖豁免佣金遭廉署起訴

兩名物業賣家以3萬元行賄地產代理,要求對方豁免他們向地產代理公司,支付15萬5千元代理佣金,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明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發在2023年,兩名被告分別34歲和48歲,其中一人委託中原地產,放售大嶼山一個住宅單位,並簽訂「放盤紙」,同意在成功交易後,支付物業成交金額的百分之1作為代理佣金。 地產代理其後物色到潛在賣家,並通知兩名被告,對方計劃以1550萬元購入單位。 根據放盤紙的協議,被告須支付15萬5千元代理佣金。

在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一日,兩名被告向代理提供3萬元賄款,以豁免中原地產收取買賣交易代理佣金,代理拒絕並向公司匯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