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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業主因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逾5萬元

一名業主由於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上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5萬2900元,當中3萬290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有關個䅁涉及元朗和生圍一幢獨立屋天台上,一個面積約30平方米的搭建物,以及兩個面積共約19平方米的平台搭建物,而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該名業主在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並無履行,故遭到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