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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即日航空旅客只准帶兩個充電池 不可在機艙充電

民航處及機管局宣布,即時實施國際民航組織的更新規定,要求由本港機場離港的乘客,每人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上機,並且不可以在航班上,為外置充電器充電。

民航處指,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有關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規定,已發通告通知使用本港機場的航空公司,更新要求,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處方已與航空公司協調,確保措施得以有效執行。

機管局指,如乘客需進一步協助,應於出發前向航空公司聯絡。

香港快運宣布,午夜起跟隨國際民航組織 新規定,嚴格遵循,確保飛行安全。

國際民航組織表示,基於專家建議作出新規定,應對新風險,加強旅客和航空公司的安全,會向成員國分發相關技術細則的補充文件。 至於機組人員,仍可根據飛機操作需求,繼續攜帶並使用流動充電裝置。